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降低疫情防控对审判工作的影响,12月29日上午,咸阳市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宝川利用云上法庭审理一起债务加入纠纷案件,受到诉讼群众的好评。
苗某某诉朱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朱某言而无信,未履行自己的承诺。2021年2月,刘某出具承诺书,自愿加入苗某某与朱某的债务之中。苗某某多次催要欠款,刘某、朱某均拒不履行承诺,苗某某将其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兴平市人民法院通电子送达、公告等方式,向刘某、朱某送达了开庭传票。苗某某的诉讼代理人现居住在西安,因疫情防控无法来院参加诉讼,刘某、朱某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庭审。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决定利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清晰流畅、音质清楚洪亮。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利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案件,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有效避免疫情扩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