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司法厅制定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公布全省第一批104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主要集中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领域,包括公安、民政、司法、人社、住建、交通、农业、商务、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市场监管、医保等领域。各地各部门通过告知承诺制不断精简办事证明材料、优化办事程序,大大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困扰。涉及实行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不断压缩,切实解决了过去企业和群众办事耗时长、办理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全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为38万余件。
通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力推动了“减证便民”行动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正成为云南省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新环境的重要举措。如企业申请注册登记,目前只需在线填报告知承诺书,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平均总耗时已压缩至0.721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42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