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总结2021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部署2022年经济工作,深刻阐明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又一经典文献,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做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领航“中国号”巨轮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破浪前行,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彰显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实践伟力。成绩的取得实属不易,最根本在于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科学判断和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上来,准确把握明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正确认识和把握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充分认识我国经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和面临的压力,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对标对表明年经济工作主要任务,找准司法精准发力的结合点、切入点,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落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激发和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契约精神,严格执行合同,依法有效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严厉制裁“假破产真逃债”、虚假诉讼等失信行为,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促进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推进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健全企业破产和自然人破产制度,强化府院联动,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遏制“借名买房”“法拍房”炒作,加强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积极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司法服务措施。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促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坚定不移贯彻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围绕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强化司法服务,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生态观念,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积极服务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民生司法保障。加大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加强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降低人民群众解纷成本,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和法院领导干部要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实际行动上。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政绩观,依法履职尽责,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年末岁初各项工作,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狠抓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实际行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穆红玉,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贺小荣、沈亮出席会议。(严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