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1月5日,定远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失踪了”8年之久的被执行人胡某从千里之外的湖北省襄樊市回乡要求主动还钱的电话。
2012年1月,家住定远县的胡某以购买车辆为由,从好友周某处借款共计1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及利息。约定期满后,周某在多次催要无果下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胡某偿还周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履行,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胡某的住所地,均无法找到其下落,经查询,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确保有效执行,执行法官将胡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1月5日,消失了8年之久的胡某主动联系上执行法官主动要求还钱。原来,胡某现在湖北省襄樊市为其亲戚打理生意,需要经常出差,因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意识到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后果后,胡某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要求还款,希望能尽快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出.随后,“失踪了”8年之久的被执行人胡某从千里之外的湖北省襄樊市赶到该院将12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