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月6日,霍邱县法院周集法庭干警驱车500余公里来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到案。
2018年,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孙某借款,借款期限满后王某未及时还款,孙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王某昌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偿还孙某47000元,分期履行。王某在偿还部分欠款后,下余20000元一直未履行,孙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然而王某一直拖延还款,逃避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精心摸排和调查后得知王某在常州市武进区某地居住。1月6日,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王某拘传到案。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王某逐渐认识到错误,当即偿还了剩余全部欠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