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太高了,根本没想到从立案到结案竟然这么快。”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速裁庭适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对一起标的额4.9万余元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在签收判决书时这样说道。
2021年12月29日,某银行安康分行因袁某信用卡逾期不还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袁某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共计4.9万余元。经审查,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案件标的额未超出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限额,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类型。
为高效解决纠纷,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告知小额诉讼程序审判组织、实行一审终审等规定和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后,汉滨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宣判由袁某偿还某银行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4.9万余元,并当庭送达表格式民事判决书。宣判后,原、被告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整个庭审过程不到半小时。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将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由原来的1个条文增加为5个条文,并就其适用条件、审理期限、程序转换作了专门规定,适用的标的额从原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提升到“百分之五十以下”。此外,对于高于前述标的额标准但是未超过前述平均工资两倍的案件,创设性地赋予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权利。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小额诉讼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呼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既降低了诉讼成本,让更多的矛盾纠纷能够以更加经济快捷的方式得到解决,也提高了审判效率,让民事审判更好地服务保障人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