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气象,玛沁县法院执行局打响了新年执行第一枪,提振了干警士气,为新一年的执行工作开了好头。
1月10日,申请人高某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任某在玛沁县人事局有农民工保证金的消息,随后玛沁县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到人事局进行核实,经核实发现任某在玛沁县人事局确有剩余的保证金,经过玛沁县综合执法局以及劳动稽查大队核实后,该项目已经完工且所有农民工工资已结清,无拖欠农民工资行为,剩余劳动保证金可以发放,随即玛沁县法院立即向玛沁县人事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该案款于当日转入玛沁县法院一案一账户,顺利执结该起涉案金额8万元的执行案件。
申请人叶某诉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尕某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叶某给付案款,于是叶某向玛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玛沁县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尕某生活困难,无稳定的收入来源,并非恶意拖欠借款,现尕某在玛沁县某外卖公司做派送员将每月所有工资存入后于今日将剩余案款5000元全部履行完毕。
另一起案件案件中,玛沁县法院执行干警收到强制申请书的当天,立即约谈被执行人,并告知如不按期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被执行人在知晓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寸步难行,于是主动联系申请人,将自己名下资产以及未来确定的收入向申请人一一解释后,订下还款计划,申请人也对此还款计划表示认可,双方当事人捂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也表示会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履行,如到期未能按照计划履行,将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在万家灯火喜迎新春之际,玛沁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仍不辞辛劳奔赴在执行路上,只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下一步,玛沁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运用各种执行手段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也告诫所有被执行人,依法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