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月12日,天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行为。
2019年10月,陈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沿该市郑集镇某路口左拐弯时,与申请人吴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吴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拒不赔偿医疗费,无奈,吴某诉至法院。2021年5月,该院依法判决陈某赔偿吴某各项损失费用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但经查询发现,陈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当天,执行法官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来院,协商还款事宜。陈某表示只愿赔偿2、3万元,商量未果,该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