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印发<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的通知》,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其中选取来自6家高级人民法院、5家中级人民法院、3家基层人民法院、11个人民法庭的25个案例,为各地人民法庭加强自身建设提供示范和借鉴。
辽宁法院两个案例成功入选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第21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政府支持资金投入助力人民法庭基础建设
2021年,在辽宁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最高法院第四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要求和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基层基础财物保障,为辽宁人民法庭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出实招、办真事。
一、坚持强基导向,强化经费保障
辽宁高院坚持强基导向,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保障资金投入向基层倾斜、向人民法庭倾斜,将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5%预备费部分全部用于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办公场所维修改造、智能化升级。2021年总投入资金达3046.9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法庭办公场所的维修维护和安保设备的购置完善。同时,为了缓解基层法院资金不足问题,辽宁高院主动承担全省智慧法院共建项目经费,2021年总计安排信息化项目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司法办案智能化水平。
二、周密调研部署,夯实物质基础
辽宁高院党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法院全面开展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调研。在充分摸清基层实情的基础上,两次集中讨论45个基层法院申报的57项预算内容,深入厘清需求数据,统筹资金分析管理,以人民法庭实际存在的安保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办公场所急需维修维护等问题为切入点,制定了科学、详尽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明确了相关基层法院各个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测算过程,确定进行升级改造的具体人民法庭名单,列清设备价格、工程费用等经费支出明细,确保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2021年转移支付资金预备费部分3046.91万元用于45个基层法院的138个人民法庭,除少量用于基层法院急需的业务装备外,89.96%的资金均用于相关人民法庭的安全保障和维修维护,总金额达2741万元。此次资金投入为138个人民法庭配备安检门93台、安检仪119台,辽宁人民法庭已经彻底实现安保设施配备的零遗漏、全覆盖。
三、完善机制建设,服务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抓基层强基础的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辽宁高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确立了人民法庭“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的建设方向。为了保障“五化”建设活动和示范法庭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加紧实现辽宁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辽宁高院将继续加大人民法庭财物保障工作力度。
辽宁高院已经完成全省各级法院2022年维修维护项目情况的汇总和预算申请上报工作,现有43个法院的相关预算申请已经通过了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审核,并将作为2022年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辽宁高院将据此积极协调省财政厅,为省级统管的基层法院基层设施建设和维修经费争取更为有利的资金政策支持。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辽宁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全面实现辽宁人民法庭“司法办案智能化”,2022年辽宁高院将继续承担智慧法院共建项目经费,计划投入3500万元作为辽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资金。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第22号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法庭——
强队伍 提质效 稳保障打造新时代一流专业化法庭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人民法庭主要审理涉自贸区营口片区一审民商事案件(不含知识产权及涉外案件)。法庭自成立以来,锚定“上台阶、创一流”目标,全面加强队伍管理、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建设,着力打造新时代一流专业化法庭,为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合理设置机构,强化队伍建设
根据法庭职责特点设立审判事务中心、立案事务中心、送达保全中心和综合办公室,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合作联动,共同保障法庭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模式组建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合力作用。建立《案件节点责任制》,细化审判工作流程,明确节点责任,严格流程时限。以员额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为基础明确权责,以审判权运行机制、办案责任制为约束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注重打造专业化法庭和专家型法官,积极参与辽宁高院“审、学、研”工作,与政府、高校共同开展司法研究和业务学习。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全面考查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打造专业法官、专家陪审、专家咨询“三专合一”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两年来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超100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件,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近2000件。
二、完善岗位职责,多层次科学量化考核
实行法院、法庭双重人员管理机制,以院为主,以庭为辅。精设岗、细定责,不遗漏岗位职责,不闲置人力资源。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建立多层次考核机制,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对照,主责主业考核与辅助工作考核相辅相成。完善考核内容,全面评价工作绩效,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政治效果及社会效果等一般性考核内容以外的创新思路、创新试验、创新成果、指导调解、诉源治理、营商环境等内容纳入考核。出台《自贸区法庭绩效考核办法》《法官绩效考核办法》,以审判质效为指引,以量化业绩分数评价工作成效、工作作风、司法能力,激励审判团队积极推进办案数量、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与效果。定期评估分析审判运行态势,集中开展案件评查,与流程管理、动态监控共同发挥评估、监控、引导、激励功能。2020年,自贸区法庭受理各类案件5528件,结案5279件,一审服判息诉率高达96.84%,改发率仅为0.31%。其中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结2449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不到20天。
三、完善物资保障,积极推进新时代法庭建设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夯实基础设施,改善办案条件,大力升级法庭软硬件设施,完成3个标准化审判法庭及立案大厅、电子数据中心、9个办公室、1个小型会议室的建设工作,购置满足日常审判和工作需要的安检、电脑等办公设备。打造 “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设置接待答疑、立案导诉、信息查询、诉调对接中心等司法服务工作室。依托辽宁智慧法院办案平台,全面实现案件全流程动态实时监控。信息化管理,随机分案,从源头上隔绝人为因素操纵办案,降低发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风险。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1年以来庭审直播率超过50%,文书上网达300余件。加强经费保障,逐步提高聘用人员工资和公出补贴,不断提升从优待警水平。持续资金投入,计划2022年对法庭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