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开展交通肇事案类案分析化解赔付难题
“我们将积极配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前介入交通事故民事调解,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近日,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恩施银保监分局利川监管组、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通大队、市金融办等召开利川市推进交通肇事案调解-理赔“一站式”服务工作联席会,各财产保险公司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2021年5月,罗某驾车从利川市到某乡镇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害人经救治无效死亡,罗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后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罗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但保险公司对调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比例不认同,导致保险理赔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保险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及时得到保障。
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办结完该案后,认为这种调解程序虽然开展了,却在理赔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绝非个例。对此,该院对近年来犯罪嫌疑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交通肇事案进行了梳理,并深入开展调研,发现现行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比例具体如何划分没有明确规定,而财险机构又严格按公司内部规则执行,且各家公司标准不同,同时县市级财险机构调解权有限,调解积极性低。
在此基础上,利川市检察院分别向恩施银保监分局利川监管组、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银保监部门监督各财险机构提高县市级财险机构调解的自主权,统一交通事故行业赔偿标准,协同侦查机关、调解委员会,促成调解-理赔“一站式”服务;建议市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相关财险机构提前介入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害方与保险公司达成三方协议,妥善解决纠纷,及时履行保险赔付。
两家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针对建议内容逐条逐项制定解决方案,召开联席会议,就目前保险理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并达成三项共识:在调解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承保公司同时介入;统一基本项目理赔标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沟通交通肇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内容,最终实现保险理赔提前介入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
戴小巍 甘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