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天津海事法院巧用微信跑出案件调解“加速度”

天津海事法院巧用微信跑出案件调解“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2-02-20 来源: 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疫情期间,天津海事法院创新举措,通过建立微信群使案件双方充分交流,仅用5个小时成功调解一起案件,跑出了案件调解“加速度”。

  1月14日,海事法院曹妃甸审判庭法官接到了一通诉讼财产保全案件被告负责人的电话,“请问是海事法院吗,为了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信誉,我们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承办法官考虑到疫情不断变化,即使双方达成和解也会影响解除保全的进度,他当机立断,加了该企业负责人的微信,沟通调解方案,又与案件原告联系暂缓保全措施,及时建立起案件临时调解微信群。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官表示:“原告是大型国有航运公司,还涉及国外船东互保协会对协议条款的认可,今天不见得能实现调解。”法官肯定地说:“事在人为,我都不怕加班,您这怕什么。”

  4个小时后,原告在微信群里发来中英文对照的和解协议初稿,被告对协议内容都认可,但看见原告的收款账户却犯了难。原来协议中的账户是国外某公司的美元账户,被告仅从事国内业务,无法对外支付美元。承办法官再次与原告沟通收款事宜。

  经过法官的沟通,双方和解协议签署完毕,在派出法庭驻地一直等候的书记员经过校对后,在微信群中发出了调解书的扫描件。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和解款,并在微信群中发出付款水单。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1/id/651171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