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之际,宝丰县大街小巷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欢乐气氛,然而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然坚守在岗位上,充分利用春节假期这个有利时机查人找物,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与张某、胡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该案转入执行局速执团队后 ,仅用2个工作日将该案执行完毕。2019年,张某的丈夫向李某借款27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条上有张某夫妻二人签名、指印。2020年11月,张某的丈夫因交通事故去世,李某催要借款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合法的借贷关系应予以保护,判令张某应偿还借款本金27000元及利息,其子胡某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共同清偿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张某、胡某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承办人多次电话联系通知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胡某不但不愿意履行偿还义务,态度还极为蛮横。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说理释法,并介绍了申请人目前的困难处境,让其回想当初其父与李某的深厚情谊,最终胡某被执行干警的真诚打动,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并由申请执行人领取,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