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马来西亚的当事人没进法院,案件就解决了。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法庭通过“电子送达+网络视频开庭+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邓某和张某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闹店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徐烨晗与被告张某联系后,得知张某在马来西亚因疫情原因无法回国,在征得张某同意后,闹店法庭以电子送达方式向张某送达开庭出传票等手续。经多次沟通后,邓某和张某达成了调解意见。1月20日,闹店法庭以互联网视频的开庭方式开庭审理了该起离婚案件,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调解书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
宝丰法院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宝丰法院始终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在疫情防控面前,不等不靠,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利用电子送达平台、网络视频开庭平台,对不能到庭的当事人,通过网络视频开庭方式开庭审理,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快速解决纠纷,既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又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打通了无接触的诉讼服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