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2月14日,三名群众拿出横幅、锦旗,激动的向明光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此案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王某受雇于被申请人公司从事起重机吊装工作,操作中设备侧翻,造成王某当场死亡。王某作为家中顶梁柱,上有年近60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一对不足2周岁的双胞胎儿子需照顾,王某的突然离世对这个家庭犹如“天崩地裂”,父母一瞬间失去生活的动力和希望。后王某父母及子女作为原告将相关负责人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案件经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完全履行判决义务。故判决生效后原告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2021年1月立案执行,当即向被申请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主动履行无果后,承办法官随即前往宿州、徐州、宿迁、灵璧等地的房产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管理所、村委会等查询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终于摸清被执行人车辆信息,该院及时发出《失信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在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下,被申请人终于履行判决义务,至此该院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