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十人获刑,双峰法院判决一起“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十人获刑,双峰法院判决一起“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2022-02-20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杀猪盘”等电信诈骗手法为何能屡试不爽?群众应该如何抵制住诱惑不受骗上当?近日,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虚设投资平台电信诈骗案,彭某甲、朱某、李某甲、李某乙、谭某等十人共谋,以非法占有为目,利用电信诈骗手段诈骗被害人十一万余元,数额巨大。以诈骗罪被分别判处十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零四个月的刑期,并处十一万元至二千元不等数额的罚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十一万余元,依法应当退赔给被害人。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三十二台、笔记本电脑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12月,被告人彭某甲预谋采取“杀猪盘”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购买了32部已绑定微信号的手机、银行卡等诈骗工具。

  2021年1月初,彭某甲购买了“新加坡腾飞集团投资理财”APP作为诈骗平台,并招揽了被告人朱某为技术管理员,负责该平台的运行及管理;又招揽了一批“业务员”,业务员为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谭某、韩某、彭某乙、彭某丙、彭某丁、杜某等八人组成诈骗团伙。业务员在平台上线前,使用彭某甲购买的作案手机及微信号大量添加“好友”,通过利用虚假身份信息与目标客户聊天,锁定作案目标。

  2021年1月11日,该诈骗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各业务员正式开始引诱好友(即被害人)投资,利用感情和金钱为诱饵,骗取目标客户取得基础信任后,将目标客户拉入微信群,各业务员们在群内鼓吹该投资平台赚钱的气氛、刷虚假投资及盈利数据、相互恭贺,营造投资气氛火爆及在该平台投资能够赚钱的假象,引诱客户“投资”,最后将客户引诱进入自己制作可操控后台数据的虚假投资软件。开始给客户小金额赢利,让客户信任这是一个正规的平台,当骗取客户投入更大的资金时,彭某甲安排朱某操作后台“崩盘”,对客户的“投资款”进行“一键收割”,骗取客户钱财。

  2021年1月17日,该诈骗窝点被双峰县公安局查获,彭某甲、朱某、李某甲、李某乙、谭某、韩某、彭某乙、彭某丙、彭某丁、杜某等十人被双峰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截至2021年1月17日,该诈骗团伙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1万余元。

  双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甲、朱某伙同其余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搭建虚假投资平台,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引诱投资者进入网络虚假平台进行“投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造成被害法庭根据各被告人在集资诈骗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区别主从犯,结合各被告人有坦白、认罪认罚等各种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不是砖头就是陷阱,应理性对待、辨识网络世界的复杂信息。要时刻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也有可能是陷阱”,防范电信诈骗要牢记“三不”:不轻信在网络中认识的陌生人,不随意向他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不轻易转账。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2/id/65322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