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2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并综合网民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及十大提名案件。“包工头”工伤认定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刘某某的丈夫梁某某是一名“包工头”,案涉工程由某建筑公司承建,梁某某组织工人实际施工。2017年6月9日,梁某某等待住建部门现场检查时猝死,后刘某某向广东省英德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英德市人社局作出《视同工亡认定书》,认定梁某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视同因工死亡。
某建筑公司不服,向英德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英德市政府以英德市人社局作出的《视同工亡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程序违法为由,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工伤认定。刘某某不服,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恢复《视同工亡认定书》的效力。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刘某某的诉讼请求和上诉。刘某某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撤销英德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恢复英德市人社局作出的《视同工亡认定书》的效力。
“包工头”的劳动法地位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热点问题,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确立了“包工头”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劳动者应有的法律地位,赋予了“包工头”同等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对于贯彻宪法、民法典和劳动法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价值取向,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制度的优越性,具有重要意义。达到了以小案件的司法裁判推动法治进程的目标。本案综合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多种解释方法,创造性地解释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明确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对象范围,符合工伤保险制度以及国家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总体要求,亦符合建筑工程领域工伤保险制度发展方向,实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有利于促进建筑行业劳动法律关系健康发展。本案判决,也将为新时期灵活用工模式人员(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案例指引,为实现劳动者“应保尽保” 发挥参考借鉴作用。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