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小灶火村升起炊烟袅袅,执行干警走在田间地头,手中沉甸甸的案款凝结着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辛勤与付出……
为进一步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着力维护民生福祉,传递司法温暖,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针对乌图美仁乡小灶火地区涉民生案件实际,自2022年1月5日至2月22日开展“点燃小灶火·执行再暖春”集中行动。行动期间,共计结案涉民生案件40件,实际到位金额1939575元,执结涉及小灶火地区执行案件23件,集中发放案款共计338011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
2月22日上午,执行局干警与该院驻村干部共同前往乌图美仁乡小灶火村,值此开春之际,就此次专项活动中执行到位的案款开展集中发放活动,以解决群众春耕所需资金的“燃眉之急”。案款发放现场,执行干警严格按照“一案一账户”要求,认真核对领款人身份信息,组织申请执行人有序领取执行案款,特别邀请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案款发放全过程,让权力在有效监督下更好地运行,确保案款发放的公正、安全、规范、高效。申请执行人拿到期盼已久的案款后纷纷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对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坚持“民生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的工作追求,给予了肯定与赞扬。
集中发放活动结束后,执行局局长孙豫奎“趁热打铁”,协同第二党支部立即组织干警们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当地群众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单,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以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拒执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向来往群众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转移财产等恶劣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展示法律的“双刃”性,更好地引导群众做到明法、明德,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诚信之基筑牢法治大厦,以法治大厦庇护民生福祉。
下一步,格尔木人民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之忧为己任,踔厉进取、笃行不怠,不断创新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营造诚信护民生的蔚然之风,着力锻造司法护民生的执行利刃,着力铺就法治护民生的朗朗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