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化隆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世林涉嫌受贿罪一案,化隆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韩世林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韩世林先后担任海东地区公安局副局长、海东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海东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期间,在案件办理、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3.183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世林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根据被告人具有坦白、退缴赃款、认罪认罚等情节,当庭提出了量刑建议。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针对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过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被告人韩世林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海东市、化隆县相关单位、社会各界群众和被告人家属5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深刻体会到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一定要加强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守理想信念的“高线”,遵守道德规范的“中线”,严守法律规矩的“底线”,不忘初心使命,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