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善意执行依法和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汪某与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应偿还原告汪某欠款116360元。判决生效履行期满后,汪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为了不让双方矛盾加剧,决定再次对双方释法明理。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的同时,也告知李某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和责任,并郑重告知李某如仍不履行义务将会面临信用惩戒的风险。
李某意识到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就会对自己的生意造成影响,遂提出当前手头紧张,能否约定分期给付案款,汪某也表示同意。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于当日现场兑付29000元,下余案款于2023年6月底前付清。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不仅避免了双方矛盾再次加剧,也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也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