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隆县人民法院在甘都镇东四村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这是该院今年首起“拉面巡回法庭”, 法官成功就地审理并调解了该案,受到了现场参加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逝者为到外地开拉面店的原告马某某、韩某某的女儿,因与同学玩耍不慎落入黄河溺亡,被告系黄河某水电公司、甘都镇某水电站,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67660元、丧葬费45464元及医疗费485.16元。考虑到该县外出开拉面店的家庭众多,留守儿童也较多,并且每年儿童及成年人溺亡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颇多,加之甘都镇地理位置靠近黄河岸边,靠近公伯峡水库,如果发挥好“拉面巡回法庭”的作用,此案可以很好的达到“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于是法官本着案件的特殊性和影响力,本着用当事人“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选择去甘都镇东四村广场现场进行巡回审判,经过宣传,村民们积极参与旁听。开庭前,法官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对原被告讲述了该案件的利弊关系,释法说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该案件得以调解解决。在办案的同时法官也为群众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实现了办案普法两不误。同时延伸了“拉面巡回法庭”的宣传,让群众得以近距离感受案件审理过程,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力度 。
化隆县是全国有名的“拉面之乡”,有近11万人走出化隆开拉面店,为服务好该县的拉面经济和支柱产业,是当下我们化隆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化隆法院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充分发挥“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探索开展“拉面巡回法庭”,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在司法程序上方便拉面人的同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真正将“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法律的公平与司法的人文关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亲切感和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