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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调处矛盾纠纷有声有色作者:新郑市人民法院  左世友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您好,我们看了您递交的立案材料,案件可能需要司法鉴定。建议您可以选择诉前鉴定,这样可以边协商解决纠纷边进行鉴定,即使协商不成还可以选择诉讼,这样节省时间。”3月22日,新郑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小王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高某解释鉴定前置事宜。

      近年来,该院对多元解纷鉴定这一环节放置于立案之前,对是否选择诉前鉴定,向当事人阐明利弊,由当事人去选择,把建筑工程合同、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纠纷中需要鉴定的环节服务延伸,关口前移。该院面对人案矛盾的趋势,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社会支持、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大调解格局,与省保险保险协会、金融消费协会等行业组织、专业协会建立纠纷化解衔接机制,实现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无缝衔接。

      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在诉调对接中心,与司法局派出的11名专职调解员建立调解室,与市妇联、公安局等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大调解格局。对于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司法确认的,诉调对接中心即行审查,予以司法确认,让群众在院外化解程序中即吃下“定心丸”。该院不断规范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将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分为速裁、简易、普通三类进行精准分流。对于事实较为清楚、证据较为充分的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进行审理。其他简单案件由独任制审判团队分流,为办好案,快办案提速。今年以来,该院共通过小额速诉讼审结案件963件,结案率达47%,平均审理天数19天,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

      新郑法院党组成员、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刘明波说:“在化解矛盾纠纷的道路上,法院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挥市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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