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及时将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11月18日上午,保山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本次活动组织发放的执行案款主要为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劳动报酬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计发放执行案款1179.17万元,涉及案件83件、领款当事人83名。现场,宣读方案、清点案款、核对申请人信息、逐案发放登记,在工作人员的严密组织下,所有案款全部发放到位,申请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向5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562.04万元。
隆阳区人民法院
向17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159.43万元。
施甸县人民法院
向7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94万元。
昌宁县人民法院
向29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196万元。
另外,龙陵县人民法院、腾冲市人民法院通过线上支付的发放方式,分别向6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57.22万元、向19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110.48万元。
今后,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聚焦执行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提振队伍士气,压实举措,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奋发的姿态,持续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展现“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发放现场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和新闻媒体见证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