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创新引领走在前 聚力实现新突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介绍我省开展平安山东建设工作情况,邀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延安介绍有关情况。
大众日报记者:
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形势向好,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我们出台了哪些法规规章制度?
齐延安:近三年,我们先后制定修订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多部法规规章。
一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19年,我们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和《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分析调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防御管控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去年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近期公布的《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隐患排查的工作制度、明确了隐患治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通过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当前,我省面临的很多安全生产问题均是由于生产经营单位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的。为此,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例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部分高危单位应当配备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区域内常驻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等等。《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制定、定期演练、应急救援等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我省近万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了安全总监,极大促进了企业内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三是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巡查约谈、安全生产检查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调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近期公布的《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对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重新界定,并新增了中央驻鲁有关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划分,使我省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更加完善严密。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是广大群众非常关心关注的大事。请问我省在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齐延安: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救助,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常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紧密结合本省实际,注重从政策托底层面破题,搭建起制度规范的四梁八柱,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的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坚实保障。2022年初,联合省委政法委、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安置帮教工作范围、工作程序、相关单位职责任务等,为基层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指引。
二是突出重点环节,用足保障政策。着眼于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用好用足社会保障、临时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条件的刑释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退休(退职)人员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缴费或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或基础养老金。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力保障了安置帮教对象的合法权益。与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将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了全省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各监狱把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监所日常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推介等工作。鼓励自谋职业,帮教扶持从事个体经营,对从事个体经营、筹集资金确有困难的刑释人员,可申请办理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限额5万元(妇女可放宽到8万元)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可展期1次)。大力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目前我省已建成运行新航基地、黄河驿站、曙光基地、中途之家等97个以政府投入为主,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和460余家依托社会企业建成的各类安置基地。去年,全省安置帮教基地共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2456人次,安置救助有临时性困难和“三无人员”338人次,协调安置就业770余人。
三是统筹资源整合,加强社会帮扶。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会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枣庄市曙光帮教志愿者协会,是我省较早从事特殊人群帮教转化工作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协会自成立以来,秉承着“帮教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平安一个社区”的宗旨,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帮教转化工作。创设心理矫正、法律教育、道德学习、就业辅导等帮教课程,组建了由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组成的曙光服务队,定期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培养特殊人群的社会责任感,先后为227名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收到良好社会效果。青岛、威海、淄博、滨州等地积极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春雨帮扶工程”。青岛市司法局联合市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制定《关于加强青岛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信息核实机制,建立结对帮扶体系,采取“无痕”帮扶措施,实现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的制度化保障。威海市环翠区司法局去年联合妇联及社会组织走访慰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150人次,颁发助学金13000元,赠送棉衣等物品4000余件。淄博市司法局建立心理救援队,联合市彩虹公益中心,组织70余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参加“微笑成长营”活动,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根据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或安置帮教对象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进行心理沟通疏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重塑健康人格、提升社会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