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多万元执行款这么快就发放给我们了!”日前,申请执行人某矿业投资公司向案件承办人发来短信致谢,点赞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发放高速度。原来该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某光电科技公司系列案件中,于年前成功拍卖了被执行人厂房,拍卖款到位后立即启动执行款付款绿色通道,迅速向各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300多万元。
据悉,龙岩两级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省法院司法巡查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执行案款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执行案款发放堵点难点,持续推动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取得实效。将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形成院长直接抓、分管院领导重点抓、分管局领导日常抓、专管员专职抓的工作格局,强化组织保障。对具备发放条件的案件在3日发放完毕;因法定事由暂时无法发放的,严格规范管理,在法定事由消失后立即发放;公告并提取当事人无法联系和拒不领取的案款,确保案款高效发放不留存。
同时,龙岩中院出台执行案款管理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优化案款发放流程;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确保案、款、人一一对应;健全“双线双重审批”机制,畅通移送执行、登记认领、支付提存各环节,有效缩短出款耗时。并通过智慧执行APP公开案款信息,强化当事人监督;运用“清风”系统管理系统,实时动态监管执行案款;开展“一案双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21年,龙岩两级法院共发放执行款14.46亿元,发放比达96%。其中,按规定30日内发放案款6亿余元,无法定事由超30日未发放案款和有法定事由消除后未发放案款均已全部发放。龙岩中院连续多年无不明案款,基层法院排查出的282件156.93万元不明案款全部认领并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