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5月5日,铜官区法院集中执行了一批申请被执行人铜陵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的系列合同纠纷案,在法官的主持下,案涉六家企业达成以先行兑付货款600余万元,余款分期给付的和解履行方案。
经了解,被执行人铜陵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系市经开区内以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塑料元件及制品、新型复合材料等为主的一家民营企业。近两年来,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和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该公司与辖区内的其他六家企业在合作往来中,欠下货款共计1000万元,进而引发诉讼。
考虑到该公司仍在正常生产,且申请执行人为不同的公司,从执行效率和办案周期方面综合考虑,系列案确定由一名协调能力强、善于沟通的法官承办。法官先后多次至该公司现场调查详细情况,并主动联系法定代表人,向其宣传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该公司负责人表达出自己并非“老赖”,公司也在本地新冠疫情缓解后加班加点忙生产,争取早日履行完判决,并表示各申请执行人也在本市经济开发区内,希望法院能够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各方在一起面对面协商解决。法官随后积极与经开区管委会联系,最终在管委会的配合下,被执行人愿意先行拿出600万元履行大部分判决义务,对剩余货款作出还款承诺,各申请执行人均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