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李某申请强制执行周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在郎溪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执行完毕。
2021年8月,李某与周某达成车辆买卖协议,将自己所有的车辆转让给周某,周某在接受车辆后,一直未履行合同义务给付价款。2022年2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协议约定解除合同返还车辆。判决生效后,因周某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未履行返还车辆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翻阅民事庭审笔录,得知周某当庭陈述,其将车辆存放在自己经营的十字镇某二手车行,遂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已经人去楼空,大门紧锁。执行法官实地走访周边商铺,发现周某可能将车辆存放在与其共同经营二手车行的合伙人徐某处。
经多方查找,执行法官终于联系上人在外地的徐某,徐某表示自己与周某之间的纠纷尚未解决,并承认车辆目前确实由自己保管,但其不愿意透露具体位置。执行法官前往徐某住处找寻无果之后,再次电话联系徐某,希望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周某之间的纠纷,告诫其不要妨碍法院执行,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徐某说出车辆停放位置,并通知家人配合法院执行。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李某,向其交还了车辆,至此该案件圆满快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