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砀山县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砀山某置业公司为追回一笔欠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受疫情影响,原告方诉讼代理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及时迅速解决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云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
2017年,段某购买砀山某置业公司的商品房,向砀山某置业公司借款45万元;同年,砀山某置业公司向段某借款20万元,该笔借款转账到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名下,双方互负债务。
法官通过“云上法庭”进行网络连线,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对借款行为均无异议,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砀山某置业公司同意将20万元债务进行抵销,段某一次性偿还其尚欠借款本金25万元并支付利息3000元,双方通过“云上法庭”系统签字确认,段某随后将款项转入法院案款专用账户,纠纷圆满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