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中,我在云门人民法庭已经工作了快一年时间。在这里,我亲身经历了从立案到诉前调解、再到判决的各个过程,见证了许多“悲欢离合”。感慨之余,细想这些经历,真的让我有了许多不一样的收获与成长。
悲
幸福的家庭可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在我看来,人生最大的不幸、最大的悲剧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年初的时候,云门法庭联合司法所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建筑公司上班的老张突发疾病去世,他的母亲到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经过调解,公司作出让步,给了一个较大的赔偿金额。
本以为这起纠纷像往日调解的一样,完善手续就结束了,但签字前的一幕却深深触动了我。老张的母亲拿着赔偿协议,手止不住地颤抖,布满红色血丝的双眼硬撑着逐字逐句地将协议看了一遍又一遍,多次恳请法官帮助她再仔细看看。看着她,我真实地感受到,高昂的赔偿并不能抚平受伤的心灵,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点沟通,给予适当的关怀,也许会多带给当事人一份温暖。
欢
之前,我一直以为原告开心的时刻莫过于打赢了官司,或者判决得到了兑现。后来,我发现并不全是这样,有时完成立案,他们也很高兴。
有一次,我问一位刚立案的老大爷,“这官司还没打,你怎么这么高兴”。老大爷笑着说,“事情交到法院了,算有着落了,法院会给我讨回公道,当然高兴呀”。
那一刻,我深切地感受到了群众对法院的信任,也更加明白了身上所肩负的责任。
离
在法庭,离婚案件的数量总是比较庞大的。离婚的群体年龄跨度很大,年纪大的有70多岁,年纪小的才20出头,离婚的缘由也各种各样。但离婚的案件,大多原告是带着一种委屈的情绪。我清楚地记得在一份起诉状中,当事人写着这样一段话:“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都是我一个人独自承受。”
想起这些,我逐渐明白了庭长常给说的,“法锤有时很难敲开当事人的心门,调解可能会增加工作量,但调解成功就会有判决达不到的效果”,只有多与当事人沟通,找准“病根”,努力调解,才能更好解决当事人的烦忧。
合
合,在离婚案件中,总是较为稀缺的,但能够促成当事人和好,这也是最能让自己高兴的。
年前有一对夫妻来法庭起诉离婚,在立案时表示双方都愿意离婚,希望法庭能够尽快出调解书。因为看上去他们的感情不像已经破裂,我感到有些困惑,就询问他们离婚原因。男子没有回答,女子尴尬地笑了笑说了一句“就是日子过不下去了”。看着起诉状,我发现他们刚结婚不久,只是女子比男子年纪要大很多,猜测离婚的原因可能与双方父母有很大关系。见他们态度坚决,我收下了材料,并让他们留下了父母的电话。
第二天上午,他们再次来到法庭,高兴地撤回案件。原来在我把这个情况告诉法官后,法官与这对夫妻及他们的父母进行了沟通。经过劝说,他们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也就不需要离婚了。
工作真的需要仔细一些、多做一点,有时一个小留意就会有不一样的发现,带来不一样的结果,或能挽救一个家庭,或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