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荣昌人民法院吴家人民法庭与荣昌区铜鼓镇司法所依托“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迅速化解一起健康权纠纷。
当天,当事人邓某某到铜鼓镇司法所咨询自己因王某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当导致其受伤一事应怎样处理。铜鼓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引导当事人先诉前调解,并第一时间联系吴家法庭干警。获知详情后,为方便当事人,吴家法庭干警随即驱车前往铜鼓镇司法所,现场同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给邓某某与王某健康权纠纷做调解工作,通过两单位共同努力该纠纷调解成功。
随后,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并实现当场兑现。原本怒气未消的双方当事人,在经历纠纷联调后,离开时对法庭、司法所的务实、高效赞不绝口。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意见》强调,“一庭两所”(各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应主动加强对接,并设立驻庭、驻所调解室;对前来起诉、报案或咨询其纠纷的当事人,告知其矛盾纠纷的多种化解方式,并引导其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各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可以委托驻法院(庭)、驻所调解室或辖区相关调解组织调解。自该联调机制建立以来,荣昌法院各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积极对接,将多元解纷机制引向深入,进一步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