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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逾期不还 法院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22-05-14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5月10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当天,弋江区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在属地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见证下,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强制腾房,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8年,汤某某因资金周转向秦某借款30万元,并用其名下某小区的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汤某某妻子盛某某向秦某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表示愿意与汤某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到期后,汤某某、盛某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秦某遂诉至弋江区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汤某某、盛某某偿还秦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相应利息;秦某对汤某某用以抵押的房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后因汤某某、盛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督促汤某某、盛某某履行义务,但收效甚微。在法院查封案涉抵押房产并张贴腾房公告后,汤某某、盛某某仍不以为意。2022年5月10日上午,弋江区法院组织精干力量,经过周密部署,在属地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对案涉抵押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经过一上午的努力,涉案房产被成功腾空,为下一步司法拍卖奠定基础。弋江区法院坚持依法、规范、文明执行,坚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83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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