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签了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至今没付清赔偿款,现在法院还管吗?”接到申请人张某英电话后,为及时消除申请人心中的担忧,执行干警立即带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督促履行,申请人在当天下午就收到了剩余款项的转账,该案顺利执结。
张某英与邓某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南陵县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邓某晨未履行义务,原告张某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多次到庭磋商,申请人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等因素,同意和解,但就在和解协议签署完毕后,被执行人仅给付申请人3000元,仍有7000元未到位,申请人张某英多次向被执行人邓某晨讨要未果。
5月7日,申请人打电话给该案执行干警,询问法院剩下的钱是否还能要回。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于当天下午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要求其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在执行干警的强制督促下,被执行人邓某晨现场通过微信将剩余钱款7000元转账给申请人张某英,案件成功执结。收到款项后,申请人在电话里向执行干警激动地表示感谢,连连赞扬南陵县法院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力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