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最大限度地便利人民群众生活,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各公证机构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疫情防控的便民利民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公证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为贯彻落实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公证机构的新形象,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厅和省公证协会经过认真研究,将各地各公证机构零星出台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行了系统的汇总、梳理、归纳和充实,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了下来,于5月10日印发了《全省公证行业服务疫情防控利企便民十项举措》。要求全省各公证机构采取网上预约、提前审查、快速办理、减免费用等方式,通过在陕西法律服务网开设“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绿色通道”,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大力开展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确保公证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标准不降、质量不减,为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发挥应有的作用。
公证是最贴近民生的法律服务项目之一,社会覆盖面大,社会关注度高,与目前的疫情防控关系最为直接。据了解,此前,全国各省的公证服务便民举措也均属零星性质,缺乏系统性,类似陕西这样出台较为完整的《十条措施》,在全国尚属首次。为此,陕西省司法厅拟于近期在中央和省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晓面,彰显陕西公证工作的新作为。
十项利企便民举措包括:为疫情防控服务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在防疫工作期间,需申请办理委托等民事类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免费予以办理。为企事业单位办理涉疫情防控相关公证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并酌情减免费用。当事人需办理一般事务性委托、文本相符、证书(执照)等公证的,可通过陕西法律服务网“零接触”在线办理。需跨市办理的公证事项,承办公证机构可联系当地公证机构协同办理;联系不便,或遇紧急事项的,可向省公证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协调。需跨市进行公证核实、调查,承办公证机构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完成的,可委托当地公证机构予以协助。被隔离或封控的人员有紧急事项需要办理公证的,除在线申办外,还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12345政务热线向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机构应开通绿色通道,高效、灵活办理。对因受疫情影响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可按规定减免费用;受疫情影响严重,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联系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协调处理。已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确因疫情导致债务逾期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免费提供公证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因调解达成新的协议,可按规定减免费用。因疫情发生而需要办理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的,公证机构应优先办理;域外使用的,可协调翻译、认证等相关机构加急处理。凡为疫情防控捐赠款项、物资等需要办理赠予等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免费予以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