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博望区法院受理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执行案件。刘某与钱某于2004 年登记结婚,2020 年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载明了财产分配和债权债务分担。离婚后,刘某发现尚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遂向博望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调查双方的银行流水往来明细,最终判决钱某支付刘萍72万余元。
因钱某未按期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查询被执行人钱某的财产状況,冻结其银行账户 20 万元,未发现有其他财产。得知刘某在离婚后患有肿瘤疾病急需资金,执行法官立即将20万元扣划并汇款至其申请执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缓解刘某燃眉之急。钱某一开始态度坚决称没有能力支付,执行员告知其限制措施造成的影响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钱某才逐渐转变态度。
钱某现居浙江省,刘某则在河南省,疫情当前出行受限,执行工作陷入困境。为充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不松懈、不放弃。执行法官利用微信线上与钱某联系,要求其尽快筹集案款,并向其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预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三个月内履行剩余案款,否则法院将对其进行罚款、拘留并信用惩戒。钱某得知法院动了真格,随即筹集15万元并承诺三个月内筹集剩余案款,最终,72万余元案款全部到位。刘某足不出户便收到了所有案款,为表感谢,还向执行法官送来一面锦旗,“执法为民一生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