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5月12日,霍邱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不断通过电话、微信向身处异地的被执行人张某释法明理,促使其主动支付了拖欠陈某的工资款。
陈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给付陈某硅藻泥材料款(工资款)65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却未履行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张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因张某身处异地,加之受疫情影响,执行法官先后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耐心向陈某宣讲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为加快执行进度,执行法官将张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司法冻结。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番释法明理后,张某逐渐改变了一开始的态度,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并将陈某的6500元工资款打到了法院账户内。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