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线上执行平台,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人许某与被执行人付某、湖南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3月份进行执行立案,案件标的20万元。立案以来,整个湖南乃至全国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且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常德市以外的常住人员,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异地执行加上疫情防控要求增加了案件的办理难度。
面对陷入僵局的案件,执行法官巧妙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与被执行人常住地的法院取得联系,仅用一天时间就将被执行人房产进行了查封。因考虑到房产已被查封,如若不偿还债务房产将面临被拍卖的风险,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官进行微信、电话协商,最终于劳动节过后将20万元执行案款全部缴纳到位。
考虑到疫情期间,当事人往返两地会带来诸多不便,徒增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从立案到结案,执行法官均是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减少了疫情期间人员流动,缓解了疫情防控压力,也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