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伪造印章制售虚假核酸检测报告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王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伪造的印章予以没收。
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王某、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伪造“朝阳某医院体检专用章”“朝阳某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朝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等5枚公司、事业单位实体印章,用于制作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从业人健康证明等,并将伪造的报告和健康证明以2元及10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客户”。其中,伪造从业人健康证明150余份;伪造虚假核酸检测报告17份,均被用于出行途中防疫卡口检查。目前尚未发现购买伪造核酸检测报告人员中有阳性病例。
法院提示:
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哪怕一丁点儿的心存侥幸,都是对疫情防控的懈怠、对病毒的纵容,造成病毒在层层防护中泄露扩散。在全民防疫的关键时刻,任何破坏疫情防控的行为,均于情不许、于理不合、于法不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