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5月19日,来安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吴某面对上门执行的干警,在其督促施压下,主动与申请人花某达成和解,并积极履行了执行款。
吴某系种田大户,其于2018年4月至5月共计在花某处赊欠种子、农药款21620元,已还3620元,尚欠花某货款18000元未能偿还,故花某诉至法院。该案裁判文书生效后,吴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来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下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但其仍迟迟不还。面对欠债不还的吴某,来安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农场,上门执行。找到吴某后,执行干警当场督促其履行,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吴某立即偿还1万元,剩余8000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还款协议,吴某承诺下周五之前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