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濛洲街道纪工委、监察办 张瑛周
“没有你的帮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不可能这么顺利发到我们手上,非常感谢你……”在此前到大坂洋村开展信访群众回访工作时,村民老陈紧紧握住我的双手,连声道谢。这一声感谢还得从去年老陈的一次信访举报说起。
去年3月11日,老陈带着一封信访举报信气势汹汹“闯进”我的办公室,“张书记,我要举报,我们兄弟俩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被隔壁村的村干部侵吞了!”
“您先喝口水,不要着急,把情况详细跟我说一说。”看到老陈一脸怒气,我连忙起身倒了杯热水,招呼他坐下,并安抚他的情绪。
“我们祖辈在隔壁喜鹊村的山场内继承了十余亩山林,几年前被政府列为生态公益林,我们每年都理应收到一笔生态公益林补助款……”说到这,老陈把山林证摆在我的面前,气愤地说,“可这些年,我们兄弟俩都没领到任何生态公益林补助款。”
从沟通中我得知,老陈来自濛洲街道大坂洋村,他曾多次找到隔壁村的村干部协商此事,均得不到解决。老陈兄弟俩便怀疑这笔生态公益林补助款早已被该村村干部“私吞”了。
“张书记,多年来这件事就像块大石头堵在我心里,还请你帮帮忙!”老陈紧紧握住我的双手。
“请放心,您反映的问题我已经详细记下了,我们一定会认真调查核实,及时给您答复。”耐心听完老陈的诉说后,我当场表态。
此后,我立即将这一问题向街道相关领导汇报,并建议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成立了核查组。作为核查组成员,我们多次到喜鹊村调查走访,对相关村干部和群众进行走访谈话,并到相关部门查阅档案资料,就老陈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经核实,老陈兄弟俩确实有一继承自祖辈的山林在喜鹊村的山场内。2015年4月,根据县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部署,喜鹊村将村集体和个人山林列入生态公益林范围,其中就包括了老陈兄弟俩所属的山场,但由于当时经办人的粗心,在分摊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时把老陈兄弟俩的户头遗忘了,导致近7年来他们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一直发放至喜鹊村集体。
此后,我们核查组人员多次到濛洲林业工作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进行沟通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会同喜鹊村对老陈兄弟俩所属山场的面积进行确认,切实抓好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发放问题的整改。同时,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还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问题整改动态跟踪。
功夫不负有心人,不到一个月时间,老陈反映的问题终于有了积极进展,其山林被列入生态公益林的面积确认为12亩,四至范围也得到明确。相关经办人员也受到了警示谈话的处理。
“满意,你们对我反映的问题这么重视,这么快就给我答复。”当我将核查情况向老陈反馈时,他很高兴,并在反馈单上对调查组工作态度、调查结果打上了“双满意”。
“老陈,今天我们过来主要是想了解一下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是否发放到位?”几天后,我和一名核查组成员一同来到老陈家进行回访。“收到啦。我去银行查过了,一共12亩,一亩补助35元,每年都补420元。太感谢了!”老陈见我们前来欣喜不已,紧握我的双手,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告别老陈后,我们对喜鹊村“两委”干部开展了谈话,提醒他们要强化履职担当,并引以为鉴,切实做好农村“三务”公开和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作为奋战在纪检监察战线十余年的“老兵”,我深感重任在肩,并始终牢记职责、勇于担当,为信访群众解决矛盾、调处纠纷、化解怨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街村干部澄清正名,解决干部群众的难事愁事烦心事,以孜孜不倦的工作、默默无闻的奉献,诠释着一名纪检监察“老兵”的忠诚、干净、担当。展望未来,我将牢记初心,以坚实的步伐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