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随着法槌的应声而落,桐城市金神镇香铺村委会文化广场迎来了一场特殊的庭审。6月8日,桐城法院金神法庭选择在这里公开审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来到群众身边的巡回法庭,将案件审理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以案释法,充分彰显了人民法庭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决心,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涉原告系金神镇某塑料厂,原告诉称其以个人名义与被告建立雇佣关系,二者之间系劳务关系。其认为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认定二者系劳动关系的裁决书有误,诉请法院判令二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答辩称虽然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具备劳动关系存在要素,仲裁裁决书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应当依法确认双方系劳动关系。整个庭审过程按照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由于被告当庭表示不同意调解,案件未能当庭进行调解。但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仍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希望双方在庭后能够慎重考虑调解的可能性,双方均表示愿意回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