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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微腐败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按照太康县纪委监委全员调研工作要求,近期太康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分别深入到该县开展重点村居集中整治的6个乡镇的8个行政村,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分析,积极探索遏制农村基层微腐败发生的有效途经。

  基层微腐败发生的重点领域

  通过对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走访、调研、分析、研判发现:农村基层微腐败发生的形式和领域有着一定的规律,通常微腐败发生在基层,往往具有轻微型、隐蔽性,多发生在扶贫和惠农资金等领域。通常是基层干部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管理的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普遍存在信息不公开、办理不透明的监督薄弱环节。例如:某行政村原支部书记马某民,在本村实施“到户增收”扶贫项目时,伙同项目实施人采取多报少发等形式,贪污“到户增收”项目款2万多元;某行政村干部赵某、张某等人,利用村干部职务之便,以其父母或亲属名义骗取低保金;某行政村原村干部马某学,以其亲属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近1万元。以上这些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发生,损害的都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获得感,破坏的是党风政风和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基层微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

  根据以上微腐败发生的几个领域,深刻剖析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部分村组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对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深入;二是农村基层村组干部思想教育相对薄弱,一部分村组干部没有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理念,过分看重利益,公心和道德缺失,忘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三是基层监督不到位,一些行政村监督员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敢较真碰硬,做老好人,怕得罪人,对村级事务不能进行有效监督,使村组干部微腐败发生有机可乘。

  治理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以上基层微腐败发生的原因,防止基层微腐败的发生,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监督机制,加强完善村务、政务等村级管理制度,增设行政村廉政监督员,将一些德高望重的退休干部、党员代表、退伍军人等聘请为村级廉政监督员,对村级重大事务、涉农惠农资金等进行有效监督,监督行政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办理村级事务,有效发挥村级监委会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网络、电话等举报监督平台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二是对于群众举报、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同时对基层村组干部进行道德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等,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以对基层腐败零容忍的态度,有效预防基层微腐败。三是加大村级以案促改力度,运用身边典型案例,以简单、直接的方式对农村基层干部常敲警钟,以案言纪、以案说法,从而实现打击与预防有效结合,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纪法效果的有机统一。(丁玉伟)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lzwh/lljc/article4a5f34861fae44d09150871e2dcec0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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