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执行局找到办案人员要求还钱,现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拖欠申请执行人刘某的货款11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原系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从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申请执行人刘某一直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中药材黄芪,但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支付货款。2020年7月,双方经结算,被执行人李某共欠申请执行人刘某货款26万余元,后经申请执行人刘某多次催要,但被执行人李某拒不支付货款。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分期还款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按照双方约定偿还一部分货款后再次“违约”。
因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主动电话联系上被执行人李某,督促其能够主动到庭履行义务,见李某迟迟不来执行局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名下的微信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当被执行人李某得知微信账户被司法冻结后慌了神,立即主动联系办案人员要求还款。事后,执行干警从被执行人李某处了解到李某因做生意,资金流动比较频繁,微信账户被司法冻结后会给其在生意上带来不便,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到庭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