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很容易让人“翻船”,这不,最近,衡阳一男子李某捡到了祝某丢失的社保卡后,“心安理得”地盗刷了十多次,共计3565.9余元,李某最终也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代价。 5月18日上午11时许,集兵派出所接到辖区祝某报警称:其社保卡不慎遗失,卡补回后发现社保卡内钱不见了,经打印购药费用清单,发现社保卡在5月8日-5月9日被盗刷了3565.9元钱。 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查看相关药店监控,发现嫌疑人每次消费时都戴了口罩,无法辨认人员身份。办案民警经过艰苦的调查走访和摸底排查,发现李某(男,45岁,衡阳市蒸湘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循线追踪,迅速锁定嫌疑人的落脚点。经过两天蹲守,办案民警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查,嫌疑人李某(上图右)在衡阳市南湖公园捡到祝某社保卡后,心生贪念,分3次在衡阳市各大药房将祝某社保卡余额全部刷完。经民警法制教育,李某表示愿意将盗刷的3565.9元退还给受害人。 “警察同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我损失的钱给追回来了!”6月2日下午,在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受害人祝金华从办案民警手中接过自己被盗刷的3565.9元现金后,特意制作了一面绣有“千里追踪,破案神速”的锦旗送给民警,表达他对集兵派出所民警积极作为,迅速破案,为他挽回损失的感激之情。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捡到的东西就是无主的,于是就这样肆意盗刷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目前,李某已被衡阳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社保卡丢失后,要第一时间挂失。社保卡要设置密码,防止丢失后被他人盗刷。捡到他人社保卡后,要及时归还,或交到公安机关。捡到他人社保卡并消费,是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药店工作人员结算医保卡账单时,也要注意核对消费人员身份,发现可疑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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