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法库县人民法院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尽力修复“信用”,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帮助企业放下“包袱”,尽快闯过难关,专心生产经营。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企业返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法库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按要求履行法律义务,被纳入失信名单。执行法官周永成深入研究案件,了解到涉案企业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的实际情况,周永成召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讨论还款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周永成既注重保障申请人债权的实现,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人企业面临的困境,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让申请人理解“杀鸡取卵”不是好办法,“放水养鱼”才更有利;让被执行人站在申请人角度去理解债权不能及时兑现的不良影响……经过4轮耐心调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还款协议,被执行人企业当场履行了第一期还款。协议达成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已经为其失信行为埋单,且已经积极配合法院履行义务,周永成主动启动信用修复机制,依法解除限制消费、删除失信等信息。
事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感慨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出行和贷款处处受限,做生意很不如意。现在,法院主动帮我解除了失信黑名单,让我的企业重塑信用,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