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划了“红线”。近年来,短视频迅猛发展,用户规模逐年扩大,除了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等问题外,青少年沉迷短视频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成为许多家长的担忧。
“双减”之后,孩子们的上网时间和空间受到了全方位限制,这是网络防沉迷的应有之义。尽管多家短视频平台已设置“青少年模式”功能,但大部分在未成年人保护上仍存在不少漏洞。同时,青少年模式依赖家长的监管,导致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打了折扣。
流量为王的时代,对“青少年模式”“动真格”难免会损失数据,但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却大有裨益,这也是短视频平台必须履行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实际上,网络并不只是娱乐平台,也可以成为学习平台,关键是互联网企业能否以更多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池品类,营造出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需要聚焦各类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乱象,着力破解平台信息内容呈现不良、功能运行失范、充值打赏失度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在防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上,亟待进一步完善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大力对其进行优化改进。
一方面,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建立完善短视频内容分级制度,区分受众,甄别不同级别的内容投入不同的受众池。对知识类视频账户进行学术认证,邀请专家进行专业审查,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另一方面,对短视频平台全部用户实行强制性实名认证,落实落细“青少年模式”。各平台须推行用户统一实名注册认证,对仅限成年人浏览的内容,需在每次进入前进行有效身份识别,或定时进行用户识别。只有在制度不断完善、企业主动参与的基础上,才能为整个行业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