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既是法律工作更是群众工作,本质是公平公正地实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核心是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评价执行工作的好坏,标准在于是否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否在各环节都秉承民本思想。立案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办案中为群众穷尽一切;接访时能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积极贯彻落实,保护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执行立案时,让群众“如沐春风”。要充分做到:一方面,专人派驻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规范执行立案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执行案件材料,要求申请执行人详细写明被执行人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以便法院验证身份,缩短初期核查财产时间,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另一方面,对执行案件进行耐心地答疑和指导,同时加大对“执行不能”、执行难以及保全措施的宣传,缓解当事人诉讼疲劳,方便今后与申请执行人的交流、配合,让人民群众“少走弯路”。
执行办案时,让群众“称心如意”。要积极做到:一是探索创新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富有成效的执行方法,不断完善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消化执行积案,严格落实“一案一表”,严格把控案件用时与案件质量。二是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依法用足用好财产申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扣划等法律赋予的执行措施,切实解决执行乏力、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继续巩固和深化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增强执行效果,确保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提高执行兑现率。四是深入推进“阳光执行”,依法对执行过程进行公开,让当事人和社会能够认知并正确区分“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使他们更加了解、认同、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公信力。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
执行接访时,让群众“感同身受”。一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认真做好执行信访接待服务,满腔热情接待信访群众,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二要具有宽阔的心胸、宽容的美德、平和的心态,抱有一颗热心、爱心、责任心和宽容心,能够容人、容事、容言、容行、容错。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热心倾听,而不是对群众态度冷淡、麻木不仁,甚至心生厌烦,不理不睬;同时,对少数缠访、闹访者的责难辱骂和偏激行为,也要抱一颗宽容大度、忍辱负重之心,不简单粗暴,不盛气凌人。要平心静气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心,心贴心交流,切切实实做信访群众的贴心人、暖心人。做到“三讲”,讲感情、讲法律、讲方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执行信访接待服务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办案理念须贯彻执行工作的始终,“法律问题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办案信条须每位干警牢记。只有做到以上两点,执行工作才能真正地为法治服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