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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醉酒乘客回家后,网约车司机下了“黑手”……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酒醉上头,神志不清,

  朦胧中叫网约车送自己回家,

  以为能躺平补个美容觉,

  不曾想竟是“引狼入室”……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的一个清晨,醉酒的周女士叫了一辆网约车回家。到家后,疲惫的周女士倒头就睡,过一段时间醒来时,她却发现自己的手机竟然不见了。

  

   于是,周女士借用闺蜜手机拨打了自己的电话,起初还能拨通,但到下午手机就已经关机了。焦急之下,周女士想起昨天回家时似乎是网约车司机将自己送上了楼,便循着这一丝线索通过网约车平台联系上了司机阿强。

   起初阿强推脱自己是夜班,回家后就直接睡了,等到车上再帮周女士寻找是否有手机遗失,却并未提及他曾扶周女士上门一事。直到周女士表示自己已查看小区监控,确认阿强有送自己上楼并且在家里待了半个小时后,阿强才表示虽然有送她上楼,但手机一直在周女士手里,他并没有动过。

   这前后不一的说辞更加深了周女士对阿强的怀疑,她果断选择报警。经调查,阿强确有作案嫌疑,很快,警方就将他抓获归案。

   到案后,阿强供述当天到达订单指定小区后,周女士的神志仍然不清醒,自己便扶着周女士将她送入家门。进门之后,周女士将手机扔在地上后径直回房间睡觉去了,他在周女士家中逗了一会儿猫,走的时候顺手捡起地上的手机放入口袋。至于为何迟迟不归还手机,阿强辩解自己送过去还要路费所以他拒绝了周女士。

  经审查,阿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周女士价值5000余元手机,数额较大。2021年12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阿强提起公诉。几日后,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阿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检察官说法

   在此提醒大家,亲友小聚免不了畅饮,但要量力而行,切忌贪杯,如有醉酒感觉,可请求同桌人送自己回家,尽量避免自行离开,以确保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不被侵犯。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0/n4508/u1ai1629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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