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敦果) 近日,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及时为某公司办理了邮寄过程证据保全公证,为该公司日后可能因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发生的纠纷或诉讼留下强有力的证据。
原来,该公司需要向公司名下物业的承租人送达告知书,告知承租人物业已抵押给银行,但要求承租人在告知书回执上签字盖章比较困难,因此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为了防止邮寄内容日后难以证明,需要公证员对邮寄过程做证据保全公证。
三都澳公证处了解情况后,派出两名公证员陪同上述公司员工前往东侨邮政支局,全程监督了该员工邮寄函件的过程。同时,公证人员对寄送的告知书、邮件交寄单(收据)进行了复印,向邮政支局索要了邮寄费电子发票进行打印,并及时为该公司出具了公证书。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