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养老诈骗犯罪案,被告人肖某黔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15日至6日,被害人刘某某、张某某、赵某某等人参加两天一晚的老年人旅行团。期间,被害人与参团的其他老年人被带团的导游告知,所有的旅行费用都由钰鑫首饰行赞助,要求参加团游的20多名老年人到钰鑫首饰行游逛才能报销旅费,否则费用自付。后刘某某、张某某、赵某某等老年人就被带到了钰鑫首饰行。而被告人肖某黔受钰鑫首饰行经理王某武的安排充当讲师接待老年人旅行团,并与他人配合伺机诈骗。
在钰鑫首饰行的展销厅内,肖某黔自称“李坤”,是钰鑫首饰行的少东家,并编造了其爷爷是“王刚珠宝鉴定”电视栏目里著名的鉴宝专家、其家族有多家珠宝连锁店、其有能力让老年人的子孙做珠宝店的代理商及安排老年人的孙辈进入好学校读书等虚假事实,通过虚构富二代身份抬高自己取得在场老年人的信任。在取得被害人的初步信任后,肖某黔又以“人有多大气就有多大运”等言语引导被害人花3000元钱请其吃饭。刘某某等三名被害人信以为真,便通过POS及刷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分别转账了3000元。接着,肖某黔又再以“其家的珠宝公司准备在北京上市,到时候会邀请刘某某等人参加上市会”为由,诱导被害人花更多的钱请“李坤”吃大餐,随即又再骗取被害人刘某某转账23000元、张某某转账67000元。为让刘某某等被害人觉得花钱请朋友吃饭值得,被告人便假装说要送价值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玉石、翡翠饰品给被害人留念,说罢与其同伙配合将一些玉石手镯或者翡翠挂件打包装进礼品袋,并将写好的“质保单”隐藏在礼品袋里交给刘某某等人,便送被害人等团游人员乘车离开现场。待被害人回家后打开礼品袋发现“质保单”上注明的玉石、翡翠饰品均是其花钱购买,而非“李坤”赠送的礼品,便意识被骗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11月17日,肖某黔又以同样的手段对被害人唐某某实施诈骗12000元,后唐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刘某某、张某某、赵某某、唐某某共计人民币111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该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该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黔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