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在审理一批涉海运集装箱实现担保物权系列案件过程中,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减轻企业诉讼负担,想方设法盘活企业仓储资源,助力港口企业提高生产能力。
据介绍,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将76个海运集装箱长期弃置在某港口有限公司的港口堆场,挤占了港口堆场资源,且长期拖欠堆存费用。在当前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该行为使该港口有限公司的经营雪上加霜。为此,该港口有限公司将该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海口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法官向港口工作人员了解集装箱有关情况
为高效解决案件纠纷,及时盘活堆场使用,在审理过程中,海口海事法院创新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裁定对该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堆存于该港口有限公司堆场的76个集装箱准许采取拍卖、变卖或其他变价处理等方式依法变价,某港口有限公司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欠付堆存费范围内优先受偿。因该航运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该港口公司遂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疫情的影响和申请执行人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如何高效处置被执行人弃置在申请执行人港口堆场的集装箱成为了办理本案的关键。为此,法院在该案中开辟了执行绿色通道,采取快立快执模式快速执结本案。
此外,针对涉案的76个集装箱存在标的不同、新旧不一等问题,法院创新拍卖方法,即同时采用“整体拍卖”与“单件竞价”模式,“整体拍卖”优先的方式。也就是对76个拍卖的集装箱采取单个拍卖与整体拍卖同时进行,但拍卖过程中如整体拍卖程序一旦有竞买人出价,则其他的单项拍卖全部作废。该拍卖举措能保障涉案的76个集装箱得到最大程度的有效处置,避免整体流拍情况的出现,最大限度维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
最终,该案76个集装箱以898605元的成交价格整体拍卖成功,拍卖成交价比评估价溢价52.6%,有效地解决了拍卖变现阶段可能出现的流拍问题。该批案件从立案到案件执行完毕仅用时57天,高效兑现了企业胜诉权益,受到了当事人充分肯定。
本案中,法院为切实助企纾困服务发展,开辟了执行绿色通道,采取“快执、快结”执行模式,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想方设法激发企业活力和内在动力,解决了港口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和仓储资源受限问题,切实让涉案企业深刻感受到了海事司法为民办实事的温度与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