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6月17日,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e签宝线上平台指导双方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一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获平稳化解。
挪威某海鲜公司(以下简称海鲜公司)与安徽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就帝王蟹等海鲜货物供应达成协议,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链公司对于七批交付货物未支付约定货款,海鲜公司催讨货款无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审理后支持了海鲜公司诉请,判令供应链公司支付货款,且该公司股东姜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文书生效后,供应链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海鲜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执行局承办人对被执行人供应链公司及股东姜某提起线上查控并实际扣划了银行账户存款近八十万元,但距案件执行标的仍有百万缺口。承办人分别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但被执行人姜某表示因疫情原因企业无法生产经营,但愿意对剩余款项分期支付。经承办人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分期支付款项,并就欠款利息明细、支付方式等自行沟通达成了和解意向。但因双方当事人均身处上海,在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下见面签署和解协议比较困难,更无法实地前往法院报告和解方案。承办人了解情况后,对提出的和解协议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核实,并在技术人员的支持下,使用“e签宝”线上平台指导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和解协议,这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终获平稳化解。